中晟高科拟出售中晟新材100%股权,交易对方系原实控人旗下公司
中国基金报记者 邱德坤 11月22日晚间,中晟高科公告称,公司拟出售中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晟新材)100%的股权,确定交易对方为苏州泷祥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泷祥投资)。 公告称,上述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。泷祥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许汉祥,系中晟高科的原实控人,当前是中晟高科的第二大股东。 中晟高科依靠润滑油业务起家,但近年来该业务持续亏损。通过上述交易,中晟高科可以剥离亏损资产,而其原实控人将再次掌控润滑油业务。 原实控人拟接盘 当前为第二大股东 据悉,中晟高科此次交易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。而在首次挂牌信息发布期限内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为泷祥投资,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4.57亿元。 股权穿透可见,许汉祥是泷祥投资的有限合伙人,持有80%的份额。而截至2024年9月30日,许汉祥是中晟高科的第二大股东,持股比例达8.26%。 中晟高科公告称,许汉祥是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的股东,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相关规定,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。 公开信息显示,许汉祥是中晟高科的创始人和前实控人,此前带领中晟高科在深交所上市,在2019年向苏州市吴中区政府旗下公司出让了控制权。
如今,许汉祥看上的中晟新材,系中晟高科润滑油业务的经营主体。此前,许汉祥掌控中晟高科时,长期专注发展润滑油业务。 这意味着,许汉祥有意借助此次交易,再次掌控中晟高科的润滑油业务。 公开资料显示,中晟新材是国内工业润滑油产品的生产商之一,产品应用于电力电器设备、工程机械、工业机械设备、冶金和交通运输等领域,获得2024年度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称号。 此外,泷祥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市吴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,后者系东吴证券全资子公司,最终实控人为苏州市财政局。
满足两项重大资产重组条件 中晟高科拟剥离亏损资产 中晟高科公告显示,公司此次拟出售中晟新材100%的股权,满足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的两项标准。 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规定,相关交易要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有三项标准,只要满足其中一项即可,分别涉及总资产、净资产、营业收入。 具体来看,标的公司的总资产、净资产、营业收入,占上市公司的总资产、净资产、营业收入比例要超过50%,并且标的公司的净资产、营业收入要超过5000万元。
按照2023年度财务数据计算,中晟新材的资产总额、资产净额、营业收入,占中晟高科对应会计科目的比例分别为34.61%、104.06%、61.54%。
中晟新材系中晟高科的重要子公司,为何会被中晟高科剥离? 对此,中晟高科称是为了减少润滑油业务带来的亏损。近年来,中晟新材作为中晟高科润滑油业务的经营主体,竞争力逐步减弱,毛利率已由2015年的16.70%下滑至2023年的1.21%。 同时,中晟新材在近年来持续亏损,经营情况未有明显改善迹象。 容诚所出具《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》显示,2022年、2023年、2024年前8月,中晟新材的净利润分别为-2922.35万元、-4053.71万元、-2611.80万元。
编辑:舰长
审核:许闻
版权声明
免责声明:该文章系本站转载,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。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、消费建议,仅供读者参考。